学院新闻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学习讨论会

作者:马国庆 时间:2017-12-11 点击量:


127日下午,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在七楼报告厅召开了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学习讨论会,院长冯占春教授传达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制的实施意见》(校研【2017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研究生导师制实施现状提出今后工作的要求。全院教职工、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冯占春首先介绍了研究生导师负责制的历史沿革。从当时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研究生的业务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到原国家教委、中宣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研究生的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业务学习,也要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上的健康成长,这是第一次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相提并论,也即是导师既是研究生的业务指导者,同时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参与者。再到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为学、为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最后到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提出高校思政工作必须强化“四个服务”意识,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强调高校教师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冯占春指出,学院目前正在筹划出台研究生导师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由党政一把手承担主要责任,分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副院长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品德以及生活等各个方面进行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导师既有责任指导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活动,也有责任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导师的首要责任。导师应关心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就业、情感及心理健康。加强导师责任制,事关培养什么样的研究生,怎样培养研究生、为谁培养研究生的根本问题,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战略工程。

通过此次学习讨论会,学院老师及研究生强化了导师责任制落实的责任意识,加强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为培养健康中国的建设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版权所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5楼
邮编:430030
电话/传真:027-83692727
学院邮箱:mms@hust.edu.cn